今天在看經濟日報時,看到了二篇覺得還蠻有意思的文章~
其中一篇是在講和人合租房屋時,房租喬不攏該怎麼辦?
一、 當三個人合租三房公寓,房間大小都不同,該如何決定誰住哪間房?該付多少房租?
(一) 運用「切蛋糕問題」:讓切蛋糕的人最後一個拿蛋糕,這樣,因為他知道會分到最後最小片的蛋糕,就會努力把每片都切得一樣公平~
** 不過,並不是切蛋糕的人能決定蛋糕的大小吧?
依我個人的經驗,在切蛋糕的時候,大家都會要求切蛋糕的人切自己想要的大小~
所以,切蛋糕的人並不會在意最後是否會被分到最小片的蛋糕,而去努力把每片都切得一樣公平~
(二) 想公平…切的人最後選
1. 如果有二間房,合租者有A&B二人:讓一個人決定房租分配,另一個人選房間。
例子:1個月房租1000英磅,第一人個決定大房間房租600英磅,小房間房租400英磅;另一個人選擇要住哪間房。
2. 如果是三間房,合租者有A, B&C三人:
A先決定最小房間的房租,再由B決定要自己住還是給A住,接著C再決定怎樣分配剩下來的租金,再由A&B中還沒有房間的那位,決定自己要住哪間房?
→此項前提是三人中有二人以上有共同偏好~
若是三人偏好各不相同,則由決定怎樣分配的人佔優勢,那採取此方法就不公平了~
二、 當八個朋友合租八房公寓,須找出公平分配房租的方法,有人希望便宜就好,有人希望住好一點,該怎麼分配?
(一) 採用「競標方式」:把最大的七間房間開放競標,沒有標到這七間任何一間的人,就住最小一間,付七間總標價剩下來的房租。
(二) 撿便宜…住最小的房間
競標過程可分成幾輪。
第一輪:任何人可以出任何價錢競標這七大房任一間,價高者得。
出價增幅為5英磅。
相同出價者,則丟銅板決定輸贏。
第二輪:剩下7人須出比前一輪得標者高5英磅的價格來競標。
即剩下來沒有房間的人必須出比前一輪最高價多5英磅的價格。
依此類推,任何敗標者,隨後再繼續競標剩下來的房間。
當7個人都標到房間後,競標就結束。
剩下來的第8人會是不願出更高價,但願意接受剩下最小房間的人。
如果前7間房的標價可能超過應付房租,則第8人還可以賺錢。
優點:可以讓每個還沒有房間的人都有心競逐價格和品質的平衡,或是在最小一房看來很便宜時棄標。
缺點:無法防止人做蠢事,也無法防範圍標。
** 個人覺得這個方法很複雜,而且也不可能讓第8個人賺錢,畢竟合租房子的目的就是要分攤房租。
三、 和合租房子無關~ 換屋熱。
起因:經濟學→以物易物的交易不如貨幣交易有效率。
讀者在金融時報家居版的一篇文章中讀到,目前許多人喜歡直接換屋而不是賣房屋。
解釋:換屋熱→可用行為經濟學來解釋。
人們對一間房子的價值傾向堅持己見,行為經濟學稱此行為為「定錨效應」(anchoring).
換屋熱…房子不會跌價
屋主會堅持認定房子的價錢應是房市正好時某房仲的報價。所以當房市下滑時,屋主常會堅持沒人願意付的價格。
在此狀況下,換屋的雙方都不必承認自己的房子已經跌價了,只需認定雙方的房子價值相似,就可以進行交換。
但這種行為並不全然只是人心的癖性所導致。
在交易量很低的市場,賣房之後再買房要承擔很高的財務風險。
買賣之間的時間差中,房價的變動可能非常大,直接換屋可以對這種波動避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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