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看經濟日報時,看到了二篇覺得還蠻有意思的文章~

其中一篇是在講和人合租房屋時,房租喬不攏該怎麼辦?

 

一、    當三個人合租三房公寓,房間大小都不同,該如何決定誰住哪間房?該付多少房租?

(一)         運用「切蛋糕問題」:讓切蛋糕的人最後一個拿蛋糕,這樣,因為他知道會分到最後最小片的蛋糕,就會努力把每片都切得一樣公平~

** 不過,並不是切蛋糕的人能決定蛋糕的大小吧?

依我個人的經驗,在切蛋糕的時候,大家都會要求切蛋糕的人切自己想要的大小~

所以,切蛋糕的人並不會在意最後是否會被分到最小片的蛋糕,而去努力把每片都切得一樣公平~

(二)       想公平切的人最後選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.  如果有二間房,合租者有A&B二人:讓一個人決定房租分配,另一個人選房間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例子:1個月房租1000英磅,第一人個決定大房間房租600英磅,小房間房租400英磅;另一個人選擇要住哪間房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  如果是三間房,合租者有A, B&C三人:

A先決定最小房間的房租,再由B決定要自己住還是給A住,接著C再決定怎樣分配剩下來的租金,再由A&B中還沒有房間的那位,決定自己要住哪間房?

  →此項前提是三人中有二人以上有共同偏好~

    若是三人偏好各不相同,則由決定怎樣分配的人佔優勢,那採取此方法就不公平了~  

 

二、    當八個朋友合租八房公寓,須找出公平分配房租的方法,有人希望便宜就好,有人希望住好一點,該怎麼分配?

(一)         採用「競標方式」:把最大的七間房間開放競標,沒有標到這七間任何一間的人,就住最小一間,付七間總標價剩下來的房租。

(二)       撿便宜…住最小的房間 

競標過程可分成幾輪。

第一輪:任何人可以出任何價錢競標這七大房任一間,價高者得。

出價增幅為5英磅。

相同出價者,則丟銅板決定輸贏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輪:剩下7人須出比前一輪得標者高5英磅的價格來競標。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即剩下來沒有房間的人必須出比前一輪最高價多5英磅的價格。

        依此類推,任何敗標者,隨後再繼續競標剩下來的房間。

        7個人都標到房間後,競標就結束。

        剩下來的第8人會是不願出更高價,但願意接受剩下最小房間的人。

        如果前7間房的標價可能超過應付房租,則第8人還可以賺錢。

        優點:可以讓每個還沒有房間的人都有心競逐價格和品質的平衡,或是在最小一房看來很便宜時棄標。

        缺點:無法防止人做蠢事,也無法防範圍標。

** 個人覺得這個方法很複雜,而且也不可能讓第8個人賺錢,畢竟合租房子的目的就是要分攤房租。

三、    和合租房子無關~ 換屋熱。

起因:經濟學→以物易物的交易不如貨幣交易有效率。

      讀者在金融時報家居版的一篇文章中讀到,目前許多人喜歡直接換屋而不是賣房屋。

解釋:換屋熱→可用行為經濟學來解釋。

      人們對一間房子的價值傾向堅持己見,行為經濟學稱此行為為「定錨效應」(anchoring).

換屋熱…房子不會跌價

屋主會堅持認定房子的價錢應是房市正好時某房仲的報價。所以當房市下滑時,屋主常會堅持沒人願意付的價格。

在此狀況下,換屋的雙方都不必承認自己的房子已經跌價了,只需認定雙方的房子價值相似,就可以進行交換。

但這種行為並不全然只是人心的癖性所導致。

在交易量很低的市場,賣房之後再買房要承擔很高的財務風險。

買賣之間的時間差中,房價的變動可能非常大,直接換屋可以對這種波動避險。

**以上文章若有侵權之嫌,煩請告知,會立即撤消此文,謝謝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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